(一)新刻**印章手续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为融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护照或签证);
4、 经办人******及复印件。
(二)变更姓名后重新刻**印章手续
1、《营业执照 》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原件及复印件
4、 经办人******及复印件;
5、工商局下发的《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变更情况说明;
7、交旧章、取新章(凭取件单到公安机关交旧章再持取件单及教旧章时公安机关开具的印章销毁证明领取新章)。
(三)换刻印章手续
1、《营业执照 》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原件及复印件
4、 经办人******及复印件;
5、介绍信;
6、交旧章、取新章(凭取件单到公安机关交旧章再持取件单及教旧章时公安机关开具的印章销毁证明领取新章)。
(四)印章遗失(被盗或被抢等)补刻手续
1、在《河南日报》、《郑州日报》、《郑州晚报》、《大河报》等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印章作废声明;
2、需提供刊登印章作废声明报纸原件1份;
3、如是被盗、抢的除提供刊登印章作废声明报纸原件外,还需持发案地派出所出具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 》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司章程》 ;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情况说明及委托书上加盖申请单位行政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原件及复印件;
7、经办人******及复印件;
8、书面情况说明1份;如果是股份**企业,全体股东在说明上签字并按手印,并附《公司章程》复印件;如无其他股东,应在情况说明上注明;
9、如不是法人代表亲自办理,需法人代表委托书一份;
10、所有原件同复印件一同上交公安机关审批,审批后退回所有原件。